
合法的航空资质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12月30日
详细说明
IATA项目简介
(IATA)成立于1945年,英文的全称为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是全球最有影响力的航空运输组织,是航空领域内各项标准的推行者。总部设在加拿大蒙特利尔,执行总部在瑞士的日内瓦。
IATA在全世界近100个国家设有办事处,270家会员航空公司遍及全世界140多个国家,承载97%的国际航空运输。
1994年4月15日,航协在北京成立了中国*一个办事处。并且从最初的代理人事务办事处迅速成长为IATA七大地区办事处之一,而且还主管除中国之外整个北亚地区的事务。在民航总局及中外航空公司,尤其是会员航空公司的大力支持下,IATA北京办事处的各项业务开展顺利,曾在六个月内建立了BSP,创下了世界*一的速度。
国际(一类)客运代理人资格申请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代理人申请成为国际航协认可代理人的前提条件:
1.必须是中国民航总局批准的国际客运销售代理人(即持有一类资格认可证书);
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无任何不良行为;
二.申请程序:
代理人填写申请表注意事项:
1.申请表应用打字机英文填写,或用英文大写字母手工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不能涂改;
2.LOCATION(地址)栏应填写售票处的营业地址;并应同一类资格认可证书上的地址相符;
3.申请表销售额部分应列出连续12个月的销售总额(新成立公司酌情选择是否填写);
4.申请表签字位置应由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授权的代表用中文签名;
5.客运代理人不应是任何一国际航协会员或非会员航空公司的销售总代理
6.一类代理人*低注册资本:150万元(人民币),其中,货币资金所占比例不小于60% 。
7.企业性质:应按照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企业性质填写。
8.安全设施:售票处及财务办公室的门窗及天窗要有金属护网,保险柜的高度应在1.2米以上,重量在182公斤以上;经营范围必须有”票务代理”
三.申请表所附资料 (注:* 除照片和特别标明的之外均可提交复印件,但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提供)
1.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如法人执照地址同售票处地址不同,还应提交售票处非法人营业执照);
2.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民航总局及民航地区管理局颁发的一、二类资格证书复印件;
4.法人公司章程复印件;
5.法人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
6.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近期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资产负债表日期距提交日期不超过半年) (注:如果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上注明的公司成立日期距离国际航协收到齐全合格的申请资料的日期不超过6个月,可不提交审计报告。)
7.售票处租房合同;
国际货运代理资格申请
一.代理人申请成为国际航协认可代理人的前提条件:
1、必须具备中国民航总局或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批准的国际货运代理人资格;
2、应有三名以上全职人员持有民航总局或会员航空公司授权训练中心颁发的国际货运上岗证书;
3、有三名全职人员必须参加由国际航协授权培训中心或会员航空公司举办的危险品运输业务课程并且获得合格证书;
4、工商注册资金为150万元人民币以上;
5、业务营运应在一年以上;
6、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
二.申请程序:
1. 代理人填写申请表
申请表格将由国际航协提供。
2. 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 经营批准证书/代理人资格认可证书复印件;
-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认证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 近期12个月的审计报告原件(资产负债表日期距提交日期不超过6个月);
- 公司章程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近期12个月的国际空运出港销售额统计;
-货运人员状况表(包括业务及财务负责人和主要业务人员);
-有效的培训证书复印件(三份国际货运上岗证、三份危险品培训证书);
-所做航空公司AWB的复印件(至少3家航空公司的提单,不能为空白的)。
4.公布申请
代理人提交申请资料合格并交纳申请费用后,国际航协正式受理并在每月15日定期向全世界会员航空公司公布代理人加入申请,申请公布后30天之内,各会员航空公司可对申请代理人提出异议。
5.申请公布后代理人应做工作:
(1) 经济担保:
- 代理人应向国际航协提供“不可撤消的经济担保函”,*低担保金额为200万人民币;
- 代理人在申请批准前,应将担保函原件(正本)及相关文件提交国际航协备案。
电话:15321836533 联系人:张顾问 010-52850821
QQ:149814712